第三章 冲突规范(6课时)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冲突规范的特性,熟悉不同冲突规范和连结点在法律适用中的意义,了解为什么在不同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会选择不同的连结点。应掌握法律选择方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并分清法律选择方法在立法与司法两个不同层面的作用。通过对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划分,了解适用外国法的条件和范围。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冲突规范的类型、连结点的选择、准据法的确定、先决问题、法律选择方法与冲突法规范之间的关系、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区分。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

(一)复习课本相关章节

(二)对本课程重点概念应知应会

(三)按时参与线下课程学习

(四)课后复习指导

1、推荐观看下列视频课程:

(1)观看苏州大学郭树理主讲:4-5

(2)推荐观看暨南大学戴霞主讲:第三讲冲突规范

(3)推荐观看上海交大徐冬根主讲:第2-3讲

(4)推荐观看西政梅傲主讲:第二单元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5)冲突规范课堂串讲。


识别问题在线直播串讲。


2、参与课程讨论、完成课本所有测试题;

3、阅读相关案例;


4、阅读相关书籍和研究论文:

①肖永平、丁汉韬:“论《法律适用法》中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的适用”,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

②徐冬根:“论‘直接适用的法’与冲突规范的关系”,载《中国法学》1990年第3期。

③吕岩峰:“准据法及其理论与方法论纲”,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5期。

④雷磊:“法律规范冲突的含义、类型与思考方式”,载《法律方法》2008年。


四、具体学习内容

       (一)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

  (二)准据法及其确定

 

五、重点理解和应知应会点

(一)以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条文为例,判断不同类型的

冲突规范

(二)掌握系属公式

(三)掌握准据法的几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