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冲突规范(6课时)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冲突规范的特性,熟悉不同冲突规范和连结点在法律适用中的意义,了解为什么在不同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会选择不同的连结点。应掌握法律选择方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并分清法律选择方法在立法与司法两个不同层面的作用。通过对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划分,了解适用外国法的条件和范围。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冲突规范的类型、连结点的选择、准据法的确定、先决问题、法律选择方法与冲突法规范之间的关系、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区分。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
(一)复习课本相关章节
(二)对本课程重点概念应知应会
(三)按时参与线下课程学习
(四)课后复习指导
1、推荐观看下列视频课程:
(1)观看苏州大学郭树理主讲:4-5
(2)推荐观看暨南大学戴霞主讲:第三讲冲突规范
(3)推荐观看上海交大徐冬根主讲:第2-3讲
(4)推荐观看西政梅傲主讲:第二单元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5)冲突规范课堂串讲。
识别问题在线直播串讲。
2、参与课程讨论、完成课本所有测试题;
3、阅读相关案例;
4、阅读相关书籍和研究论文:
①肖永平、丁汉韬:“论《法律适用法》中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的适用”,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
②徐冬根:“论‘直接适用的法’与冲突规范的关系”,载《中国法学》1990年第3期。
③吕岩峰:“准据法及其理论与方法论纲”,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4年第5期。
④雷磊:“法律规范冲突的含义、类型与思考方式”,载《法律方法》2008年。
四、具体学习内容
(一)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
(二)准据法及其确定
五、重点理解和应知应会点
(一)以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条文为例,判断不同类型的
冲突规范
(二)掌握系属公式
(三)掌握准据法的几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