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能源立法同改革发展相衔接,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完善能源法律体系。
推进能源领域法律及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强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检查,加快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新能源等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程,将改革成果体现在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中。
推进能源依法治理。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将法治贯穿于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全过程。构建政企联动、互为支撑的能源普法新格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
(2020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