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弹劾制度  

    ——美国总统弹劾:历史与现实

美国总统弹劾的制度设计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也是武装力量的总司令。应当说,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中,总统是大权在握的。

从立国开始,如何防范大权在握的总统滥用权力、独断专行,是美国制度设计的重要考量。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推出《美国宪法》草案,为美国政治制度奠定法理基础。而贯穿《美国宪法》的一项重大指导原则便是权力制衡。按照这一原则,美国建立了三权分立政治架构。制宪会议一方面要赋予总统必要的行政权力,以便建立起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避免此前邦联体制下一盘散沙的状况再次出现;另一方面要防止大权在握的总统滥用权力、独断专行。

本着这些考虑,制宪者采用了总统制,即在加强总统权力的同时,注重总统和国会之间的牵制。鉴于欧洲历史曾出现暴君专制,制宪者担心总统权力过度膨胀,因此除了对总统的任期、选举乃至权力作出规定外,还特意设置了弹劾制度。

《美国宪法》对于弹劾的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将弹劾文职官员包括总统和副总统的权力赋予美国国会。

众议院独自拥有弹劾权,即众议院负责发起弹劾的程序;

参议院独自拥有审判一切弹劾案的权力

不过,其并没有对参议院审判的形式作出太多的描述。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弹劾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而其他官员的弹劾则由副总统主持。所有的弹劾案都必须获得参议员三分之二多数的支持。

被定罪的官员将被除去公职,不能再担任其他的联邦职位。除此之外,有罪的官员将依法受到刑事起诉、审讯和惩罚。

尽管《美国宪法》允许对任何联邦官员进行弹劾,但长期以来美国已形成一种规则,即这种弹劾并不包括国会议员自身。

《美国宪法》具体描述了可被弹劾的几种情况:总统、副总统以及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因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受弹劾并被定罪时,应予以免职。不过,《美国宪法》并没有对重罪和轻罪作出具体的界定,这使人们感到困惑。叛国和贿赂这样的罪行很容易理解,但重罪和轻罪却很难界定:是限定为刑事犯罪行为,还是包括那些滥用权力或者背信弃义但又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呢?对此界定的含糊性给了国会自行解释的空间。换句话说,就是国会有权解读哪些犯罪行为是可以引发弹劾的。在初制宪法时,一些制宪者有意将治理不善纳入弹劾的范围,但有人担心弹劾的权力被过于频繁地使用,不利于政治的稳定。由于意识到弹劾可以被当作政治斗争的武器,所以为了保持美国政府的稳定,要求弹劾在获得三分之二多数参议员支持的情况下才能算成功。正是因为弹劾程序非常复杂和严格,所以成功弹劾联邦官员的例子在美国历史上并不多见。

依照《美国宪法》的规定,结合多年积累的经验,美国当前的弹劾程序大致如下。

首先,众议院授权司法委员会展开调查,司法委员会举行听证会以及收集、调查所受指控的证据。随后,由司法委员会投票通过弹劾的罪名。

其次,如果大多数众议员支持至少其中一项的弹劾指控,那么弹劾案就会提交到参议院进行审议。主持参议院审判的官员或是副总统,或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如果弹劾案针对总统,则由首席大法官主持,否则由副总统或参议院临时议长来主持),其带领参议员宣誓,要求他们不偏不倚地扮演陪审员以及法官的角色。参议员听取众议院指定代表就弹劾指控进行陈述,随后,受到指控的官员或者其代理人则被允许就受到的指控向与会参议员提出口头辩护以及反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多数参议员投票表决结束审判,那么审判随时可以在没有认定有罪或无辜的情况下终止。

最后,在听取完所有的证据之后,参议员将进行辩论。

辩论过后,参议院会对弹劾的各项罪名进行投票表决。  

 美国的弹劾制度概况

   弹劾制度是美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会对行政、司法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控告审判,撤销其职务的制度。

    它是美国三权分立原则和精神的充分体现,为维护国家权力的平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该章着重讲述美国弹劾制度起源与发展、弹劾罪的构成、弹劾程序以及弹劾与政治斗争的关系。

弹劾制度的法律依据就是《美国宪法》第2条,该条第4款规定:“总统、副总统和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因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受弹劾并被定罪时,应予免职。”这毕竟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上,即以这把标尺来衡量具体的案例,尤其是行为是否构成除叛国、贿赂以外的重罪和轻罪时,经常会出现认识上的分歧。

何况美国国会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组成,两党从各自的党派利益考虑,因而在是否构成重罪或轻罪而进行弹劾的问题上,往往意见尖锐对立,反映出党派斗争的浓重色彩。

首先,启动弹劾程序,需经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的提议、由众议院的多数票决定,是否开始正式弹劾调查。

其次,如果决定正式弹劾调查,就举行调查听证会,然后还要对弹劾调查的结果,尤其是指控的理由是否充分和构成弹劾条款进行表决。

再次,如果众议员的多数同意弹劾条款,众议院有权就此提出指控,参议院则有权进行审理,因为美国宪法规定参议院“独自拥有审理一切弹劾案的权力”。

美国审理弹劾案,众议院相当于控诉方,参议院则相当于陪审团。

联邦法官或其他高级文职官员受审时,由副总统主持审讯;总统受审时,则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审讯。无论何人,非经出席参议员23的投票同意,不得被定罪。

弹劾案的判决,不得超出免除和剥夺担任和享有合众国属下有荣誉、有责任或有薪金的任何职务的资格为限度;但被定罪的人,仍应依法受到刑事起诉、审理、判决和惩罚。

在历史上,美国国会共进行过16次弹劾。

从受到弹劾的对象来看:只有一位总统受到弹劾,那就是1868年对安德鲁约翰逊总统的弹劾,结果以一票之差未被撤职。

至于尼克松,是因水门事件在极可能受到弹劾的情况下而提出辞职的,因而还不能算受到弹劾。其余都是联邦法官和其他文职官员。

美国从建国伊始就规定并实行弹劾制度,至今已有220余年的历史。

从弹劾的成功率来看,有7次弹劾成功,占43%,即被撤职、定罪。

美国那些总统弹劾案因何而起如何收场?

   原标题:美国那些总统弹劾案因何而起,如何收场? 

  美国国会针对总统特朗普的弹劾案渐入高潮。由民主党人掌控的众议院迎来自己控场阶段最大戏码。

   众议院定于12月17日启动审议针对特朗普的弹劾条款,最快18日全院就弹劾条款投票表决。

这是10月29日在美国华盛顿拍摄的国会大厦。

  是否弹劾取决于众议院,弹劾成败却取决于共和党占多数的参议院。各方普遍预计,众议院想要速战速决,将很快以简单多数通过弹劾条款。参议院多数党领袖麦康奈尔则已明确表示,将与白宫律师“全面协作”,民主党弹劾成功“机会为零”。

  特朗普是美国第四位进入弹劾程序的白宫主人。

此前那三桩总统弹劾案因何而起,又如何收场?

 安德鲁·约翰逊:一票之差 涉险过关 

  约翰逊出身民主党,曾是南北战争爆发后唯一在国会留职的南方参议员,赢得共和党人林肯信任,成为后者竞选伙伴及副总统。林肯1865年4月遇刺身故后,约翰逊以副总统身份继任总统。

  上台后,他主张以宽大态度重新接纳南方诸州,但拒绝给予已获自由的奴隶全部公民权。他的不少政策同国会激进派共和党人分歧巨大,府院矛盾尖锐。

  国会1867年通过《官吏任期法案》,禁止总统在没有参议院批准情况下撤换内阁成员。约翰逊认为此法案违宪,1868年初宣布解职国会激进派共和党人的政治盟友、战争部长埃德温·斯坦顿。

这一决定成为压垮府院关系“最后一根稻草”。

  同年3月,众议院通过11项针对约翰逊的弹劾条款,包括故意违反《官吏任期法案》等。不过,在参议院表决中,约翰逊以一票之差免于获罪,得以完成剩余任期。

  约翰逊此后曾尝试竞选连任,但未能获得党内提名。

  理查德·尼克松:没等弹劾 先行辞职

“水门事件”恐怕是美国登上银幕、写进著作最多的政治丑闻。尼克松为此面临弹劾,并黯然下台。

这是美国华盛顿水门公寓的资料照片,它由于前总统尼克松任职期间在这里发生的“水门事件”而闻名。新华社发  

这是美国华盛顿水门公寓的资料照片,它由于前总统尼克松任职期间在这里发生的“水门事件”而闻名。

  尼克松竞选团队在1972年总统竞选活动中的非法行为逐步曝光。起初,尼克松一口咬定自己和白宫班底不知情,但调查不断深入,多米诺骨牌一张张倒下,最终绊倒尼克松本人。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1974年7月批准针对尼克松的三项弹劾条款,包括妨碍司法、滥用职权和蔑视国会。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同年8月裁决,要求尼克松交出白宫椭圆形办公室对话录音带。录音内容显示,尼克松曾下令中央情报局阻碍联邦调查局调查、向“水门事件”一些涉案人员提供“封口费”等。 

    这是尼克松在水门丑闻曝光后举行记者招待会的资料照片(摄于1973年)。新华社发这是尼克松在水门丑闻曝光后举行记者招待会的资料照片(摄于1973年)。

  因为失去本党支持,自知在众议院难逃弹劾且弹劾有很大可能在参议院过关,尼克松在众议院就弹劾条款投票前夕,于同年8月8日宣布辞职,成为美国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任内辞职的总统。

  副总统杰拉尔德·福特继任总统后,宣布赦免尼克松。

 比尔·克林顿:丢脸没丢职干满八年

  与白宫前实习生莱温斯基的桃色新闻酿成风暴,克林顿成为美国第二位遭众议院弹劾的总统。

1998年9月,众议院公布独立检察官肯尼思·斯塔尔针对克林顿一案的调查报告。

同年12月,众议院通过针对克林顿四项弹劾条款中的两项——向大陪审团作伪证和妨碍司法。

1998年12月19日,美国众院以简单多数票通过了对总统克林顿的两项弹劾条款。这是投票后,反对弹劾的民主党议员来到白宫安慰克林顿。

1998年12月19日,美国众院以简单多数票通过了对总统克林顿的两项弹劾条款。这是投票后,反对弹劾的民主党议员来到白宫安慰克林顿。

  参议院接手审理一个多月后,于1999年2月对弹劾案最终表决。两项弹劾条款均未获宪法规定的三分之二多数,遭否决。

1999年1月7日,美国参议院开始审理克林顿总统弹劾案。

图为克林顿当天准备在白宫发表讲话。

  克林顿于2001年第二个任期届满卸任,虽因丑闻和弹劾颜面扫地,但经济等领域政绩受到认可。

在2000年总统选举中,克林顿副手、时任副总统戈尔对阵共和党总统竞选人小布什,最终惜败。

克林顿弹劾案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戈尔选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