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与问答题:

v1.简述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和垄断阶段劳动立法的经过和特点。

v2.劳动法产生的主要原因。



第二节 中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l一、中华民国时期的劳动立法(1911—1949

l动法起草委员会。911日成立了劳工局,由马超俊任主席。于29年初,完成了《劳动契约法》、 1923319日,北洋政府颁布的《暂行工厂通则》,这是中国的第一部工厂立法 ,也是中国劳动立法的起点。

l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2779日在南京成立了劳《劳动协约法》《劳动组织法》《劳动保护法》《劳动诉讼法》《劳动救济法》《劳动保险法》七部法律草案。

二、建国初期的劳动立法 (1949—1978)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工会法》;

1951、2、26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

1956年劳动部成立了由副部长毛齐华负责的劳动法起草小组,1957年工作被迫终止。


三、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劳动立法(1978—1993)

1978、12劳动法的第二次起草工作,83年7月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并未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1985年开始全面的劳动制度改革。

1986、7、12国务院同时出台四项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1987、7、31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恢复了中断30年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90年代初,劳动法的第三起草工作。

四、市场经济时期的劳动立法(1994至今)

1、《劳动法》的通过与实施

2、落实《劳动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推动劳动法的实施:

94年劳动部出台了17个配套规章;95年以后又颁布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规和规章;

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7年制定的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等。

3、《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