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制度是1994年7月通过的《劳动法》确立的,1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市场主体和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的通过和实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不规范、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合同期限短期化、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覆盖面小;
劳动合同管理手段和方式落后,劳动监管不到位等,导致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纠纷不断,以至劳动争议持续上升,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政治的安定。
2007年6月,国家适时出台了劳动合同法。
该法的颁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为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和规范的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该法的实施,对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劳动管理、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