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总统选举程序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主要包括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运动、全国选举、选举团投票表决以及当选总统就职仪式。


美国总统大选的程序 

第一阶段:普通选民投票。 

在这一阶段,各党派的总统候选人通过集会、发表竞选演说等方式向全国选票拉选票,选民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预选阶段通常于大选年2月份的第3个星期二在新罕布什尔州拉开帷幕,到6月份结束。此后,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全国大多数州选出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少数不举行预选的州,则由两党的州委员会或代表大会选拔代表。因新罕布什尔州率先进行预选,其选举结果对其他各州影响很大。

由于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都有自己执政地盘,在大多数情况下自己地盘的州(也称铁票仓)肯定会支持自己党派的总统候选人,而争夺最为激烈的是摇摆州。在摇摆州,比如佐治亚州、威斯康星州、宾夕法尼亚州等州,由于双方的势力势均力敌,是非常有可能通过努力拉到自己一方的。

不过,美国总统大选,即使你赢得总票数第一,也不一定就能赢得总统大选。

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时,希拉里总票数比特朗普还多300万张,但是最终特朗普却赢了,是否能够赢得大选要靠选举人票。也就是说,美国总统选举不是选民直接选出来的,而是通过选举人团选出来的,所以选民在投票选举总统的时候,也要投票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 

第二阶段:选举人投票。

美国选举是间接选举,由各州公民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投票选出总统,因此亦称选举人团制度。

从法律上说,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于选举年12月“间接选举”产生,并非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但选举人受选民委托、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根据各州选举人票归属情况,11月份实际上已经选出美国总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

美国的选举人票一共有538张,参议员(100人)+众议员(435人)+华盛顿特区代表(3人)。参议员按州分配,50个州每州2个;众议员按人口选举,大约50多万人选出一个。

比如,人口众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拥有55张选举人票,而人口稀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如果能够拿下人口多的州,那么胜选的几率就要大得多。

美国大多数州遵循的是胜者通吃原则,就是一旦你在该州胜选,那么就会赢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

比如,拜登赢得加利福尼亚州选举,那么这55张选举人票都要投给拜登。

根据美国选举人团制度,总统候选人只要获得538张选举人票中的270张即可胜选。虽然目前美国大选计票还没有结束,但是拜登已经获得超过270张选举人票,只要参众两院确认这些选举人票有效,那么拜登就正式赢得选举。

美国两大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常在7月和8月分别举行。届时,参加代表大会的各州代表将投票选出本党总统候选人,然后通过由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副总统候选人,并正式选举出竞选纲领。大会往往长达数天,投票上百次。

代表大会结束后,选出的总统候选人即开始在全国展开历时数月的争取选票的竞选运动,其中包括到各州作竞选旅行、广泛会见选民、发表电视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等。总统候选人为竞选而耗费巨资,使尽各种招数。

美国法律规定:在全国选举时,选民要在大选年的11月第二个星期二到指定地点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全国选举还要通过选举团的投票表决。由于在一个州中获得选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便赢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因此一般情况下选举只是例行公事。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在二百年前美国刚建国时,美国的先贤就设计了选举人制度,当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虚假承诺骗取选票,由"选举人"间接选总统,以避免弊端。但今天这层意义已消失。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尊重各州的权利,它是美式民主的放权、尊重地方州权的体现。

美国全部"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

缅因州、内布拉斯加州外,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赢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投票,就算赢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被称为"赢者通吃"

按照选举人团制度,候选人在各州赢得的选举人票累计超过538票的一半(270张),就当选总统。

由于是采用赢者通吃的计算方式,那么就可能出现候选人赢了全国按人头计算的普选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了大选的现象。例如,2000年大选时,在全国人头票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多出50万张,但由于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赢了戈尔几百张人头票,按赢者通吃原则,布什就赢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因而使他的选举人票在全国超过半数,而当选了总统。

 

选举介绍

选民资格

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

候选资格

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在选区居住(因此美国前第一夫人希拉里为竞选纽约州参议员而临时移居纽约州)。

产生办法

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如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

一般候选人通过预选的方式获得党内提名。预选制度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美国在19世纪30年代形成了由政党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的制度,从那以后,大多数议员都由党内的秘密会议提名产生,而这种制度使议员人选往往由党魁所控制。

1867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克劳福县首先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地方的公职候选人,即由两党的选民直接投票确定该政党提名的候选人。

20世纪初,直接预选制度得到推广,到1917年,全国48个州中已有44个实行了某种形式的直接预选制。现在,美国所有50个州都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政党候选人。

预选阶段

预选即初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2月到6月为预选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主要是选举出参加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各党的总统候选人最后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产生。

目前,美国大多数州实行直接预选的方式,通过选民投票的方式直接选出参加该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选民也可以直接对总统竞选人表态。由于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哪位总统竞选人,所以投票结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位总统竞选人的支持率。

2020年21日在新罕布什尔州举行的就是这种预选。

另一种预选形式叫干部会议”(或称基层会议”),由两党在一个州的各个选举点分别举行党的基层会议,由支持本党的选民当场表态支持谁当本党总统候选人,并选出出席县一级代表会议的代表。然后,县代表会议选出州代表会议的代表,州代表会议选出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最终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本党的总统候选人。2020年124日在艾奥瓦州举行的就是这种预选。

美国的总统选举

艾奥瓦是全国第一个召开党的代表会议的州,新罕布什尔是第一个举行直接预选的州。两州的预选起着风向标晴雨表的作用,选举结果将影响以后其他各州的预选,因此,对候选人的成败至关重要。

每个州的预选活动,不管是采取预选还是预选会议的形式,一般都只允许明确表示自己是民主党人或共和党人的选民参加,不明确自己党派立场的选民不能参加。即使是前一部分选民,实际上也只有一小部分参加。

美国总统大选制度的三个基本规则

美国总统大选制度包含三个基本规则,

根据规定,美国国会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因此,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等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

规则之1 :选举人团制度

美国宪法规定,大选采用“选举人团制”,即首先由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然后由选举人投票,总统候选人获得全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总共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张以上)即可当选。

美国各个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拥有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根据规定,美国国会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因此,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等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

选举人团制度(Electoral College)

在美国,选民投票时,首先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简称华盛顿)的538名选举人,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270张或以上)即可当选总统。每个州的选举人数同该州在国会两院中的议员总数相等。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将其选举人票全部给予获得相对多数选民票的总统候选人。因此,人口大州在总统选举中的选举人票权重也高,比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有54票,而地处东北地区总是最先拉开投票日大幕的新罕布什尔州则只有4票。

于是,就会发生类似2000年颇具争议的小布什(George W Bush)同阿尔•戈尔(Al Gore)的争夺总统战。把全世界看得目瞪口呆的是戈尔的全国得票比布什高出50万张,却只得到266张选举人票,以4票之差饮恨。

规则之2: 胜者通吃

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

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通吃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

由于各州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

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上述情况,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普选票少于竞争对手,但却因得到的选举人票多而当选。

美国宪法还规定,如果所有候选人都未能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则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

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最后由众议院投票表决后被指定为总统的。

规则之3:第36号修正案

科罗拉多州正考虑通过第36号修正案,旨在改变选举人票的分配方式。按照目前科罗拉多州的总统选举规定,如果一名候选人在该州赢得多数直接选举投票,他将获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如果36号修正案得到通过,那么候选人将根据在该州所得直接选票的比例分享选举人票。

根据民意调查,AB在罗拉多州的支持率非常接近,但A占优。如果基于这种情况模拟投票,按现规定,A可以获得9张选举人票,但按照36号修正案,A就只能获得5张选票,另外4张为B所有。

科罗拉多州10月进行的民意测验显示,该州选民对36号修正案存在很大意见分歧,支持与反对者人数大致相当。

2004112日,美国科罗拉多州未能通过宪法第36条修正案,就选举团制度进行改革。

其实,在美国全境,并非所有的州都奉行胜者通吃的原则,例如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就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的。

假如科罗拉多州通过第36号修正案,那么它将成为第三个实行按比例分配选举人票的州。

假如这成为一种趋势,那么美国大选距离直选也不远了。

美国各州的选举人票数分布情况(总计538票):

阿拉巴马 9   佐治亚 13   马里兰 10

新泽西 15   佛罗里达 25   阿拉斯加 3

夏威夷 4   马萨诸塞 12    新墨西哥 5

南达科他 3  亚利桑那 8  爱达荷 4

密歇根 18   纽约33   田纳西 11

威斯康星 11  伊利诺伊 22  明尼苏达 10

北卡罗来纳 14  得克萨斯 32  加利福尼亚 54

印第安纳 12  密西西比 7  北达科他 3

犹他 5  科罗拉多 8   艾奥瓦 7

密苏里 11  俄亥俄 21   弗蒙特 3

康涅狄格 8  堪萨斯 6   蒙大拿 3

俄克拉荷马 8   吉尼亚 13   特拉华 3

肯塔基 8   缅因 4   俄勒冈 7

华盛顿 11  怀俄明 3   路易斯安那 9

内华达 4   宾夕法尼亚 23  罗得岛 4

南卡罗来纳 8   内布拉斯加 5   新罕布什尔 4

西弗吉尼亚 5   阿肯色 6    华盛顿特区 3

选举含义

美国大选常常涉及到美国总统的这三个含义不同的概念。

关于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4年一次,总统任满4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因故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这两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

关于“任”,是指担任总统职位的次数。

一人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但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

关于“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

美国从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几次当选,不重复计算,有几位算几位。

如此计算下来,比尔·克林顿为第52届、第42任和第41位美国总统。

副总统

在美国政治中,副总统不担任实际工作。他的公务是担任国会参议院主席,但这主要是礼仪性的,因为他只有在参议院表决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情况下才投票。副总统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据总统的要求而定,一般无足轻重,如代表总统参加外国领导人的葬礼活动等。

根据美国宪法,如果总统去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副总统接任总统职位。先当副总统是登上美国总统宝座的途径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有三位副总统在总统任期内接任总统职务。杜鲁门因罗斯福去世,约翰逊因肯尼迪遇刺,福特因尼克松下台而分别继任总统。此外,有几位副总统还当过总统候选人,其中包括尼克松、汉弗莱、蒙代尔和布什。美国副总统不是由美国公众直接选出的,而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挑选并经两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在选择副总统候选人时首先要考虑此人的政治资历和条件,但主要看他在党内代表哪部分势力以便取得平衡,尽可能争取最大多数选民的支持。

但大选结果不取决于总统候选人对副总统的选择,而是取决于总统候选人。1988年美国大选期间,许多美国人认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布什的竞选伙伴奎尔太年轻、不老练、不值得考虑,而认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卡基斯的竞选伙伴本特森经验丰富、深孚众望。但大选结果,布什获胜当上了总统,奎尔自然也成为副总统。

副总统候选人通常是国会议员,但参议员被挑选为副总统候选人的机会较大。原因是参议员一旦当选副总统,就担任参议院主席,这可加强总统与参议院的联系。


选举管理

联邦竞选法规定由联邦选举委员会管理有关选举事务。

联邦选举委员会由6人组成,他们经总统提名,由参议院认可产生。联邦选举委员会专门执行联邦选举管理法,对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根据联邦竞选法规定,任何个人在同一年内,对同一竞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对所有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5000美元,对同一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20000美元。任何政治行动委员会在一年内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15000美元,参议院的民主党、共和党两个参议员选举委员会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7500美元。虽然法律对竞选经费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实际中还是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捐赠者往往通过捐软钱(softmoney)的方式回避法律的约束(美国法律对选民将钱捐赠用于支持某一政策的数额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项政策很可能就是某一位候选人倡导的,因此捐钱支持一项政策与支持该候选人并无区别)

每个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前10天或选举后30天内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报告所收到的捐款和竞选开销,其中包括所有捐款在100美元以上的捐款人的姓名、通讯处和职业。


选举种类

选举分大选年选举、中期选举和补选等。

大选年选举为4年一度的总统大选年的国会选举,届时,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同期举行;中期选举指两次大选年之间的第二年举行的国会选举。

议员任期未满而辞职、死亡或被所属议院驱逐等形成空缺时举行的选举为补缺选举。

议员构成

在现任参议院100席中,共和党占55席,民主党占45席。众议院435个席位中共和党占223席,民主党211席,独立候选人1席。

参议院中共有9名女议员,众议院有58名女议员,40名黑人议员。

绝大多数国会议员为男性,白人,受过良好教育,中年,中等或中上等收入家庭出身。按职业划分,出身律师的最多,在众议院占40%以上,在参议院占60%以上;其次是企业家和银行家,真正来自工会的或蓝领的议员很少。

连选连任

美国对总统的任职规定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但对议员的任期未作任何限制。事实上,美国议员的连选连任率相当高,众议院有92%再度竞选的议员获得连任,参议院也有75%

在普通的大选中,众议院有5070个席位的议员几乎不需作任何竞选努力就可当然连任。

在任者能较容易地连任成功的原因主要有:

1.可利用的资源较对手多。可以在电视、广播、集会上发表演讲,让选民了解、熟悉(选民在投票时,往往会更倾向于投给自己比较了解的人);也可通过助手向选民发信,加强联系,让选民记住;更可以利用自己的职位为选区谋福利,让选民感激。

2.在任者较其对手更容易获得竞选资助。

选举时间

美国人为什么不像一些国家,大选投票在星期天举行?因为美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很多人都不习惯在周末工作,大选也不例外。美国人把总统选举日定在了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听起来有点拗口,可人家就是这么规定!那么,为什么不选择星期一呢?这是因为1845年确定这个日子的时候,美国还是一个农业国,当天有人很难赶到投票点,又不能让人星期天就启程,于是就给大家预留了一天的赶路时间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与弊:

总的来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而且还在不断改革、完善。整个选举过程是有序的、透明的,选举结果也能得到公众的认可。选举有如下一些功能:

第一,选举使政权交接或延续和平地进行。

选举是获得国家权力的唯一合法渠道,谁要想掌握国家权力,只有参加竞选,别无它途。通过其它方式如政变即使控制了权力机关,其权力也不会为公众所承认。这就基本排除了因争夺国家权力而引起国家政治动荡、乃至内战的可能。

第二,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途径。

美国人的民主权力有许多实现途径,如自由发表言论,但选举是最重要的途径,选民参加投票,最主要的动机就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力。在美国,选民参加选举投票是完全自愿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迫使选民投票是非法的。

第三,选举是一次全民政治总动员。

通过媒体展示出的竞选活动,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在选举上,促使人们关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理念。可以说,选举是向公众宣传、灌输美国价值观的极好方式。

第四,选举是一次对美国内外政策的大讨论。

两党之间、候选人之间就美国现行及将来应该实行的政策展开激烈的辩论,并通过媒体展示给公众,而投票就是选民对各方政策的表态,胜者的政策自然是得到了多数选民的赞同。此外,获胜的竞争者还可以根据选举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政策,甚至将竞敌的政策拿过来为己所用。

第五,选举是选拔、锻炼人才的有效方式。

首先是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国家领导人。在选举中,被选举者本人要经受严格的考验,优胜劣汰。艰苦的竞选工作是对竞争者能力、智力、耐力、毅力、体力的全面考核,也是对他们个人乃至家庭成员品行及形象的检验。

美国选举制度的弊

美国选举制度的弊端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时间太长,令人厌倦,不利于总统履行的职责。

从初选开始到大选结束,将近一年的时间。如果算上初选前的准备工作,则有一年半甚至两年的时间,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游戏。

每四年一次,一次一年。这样时间长而频繁的竞选,而且几乎是重复同样的过程和内容,自然会使人们感到厌倦。

此外,长时期的竞选,不利于总统和国会履行自己的职责。

如果是在任总统参与竞争,他难免要分散一部分精力用于竞选,因此有一年多的时间,他不可能全力以赴处理国事。

第二,费用高昂,富人的游戏。

美国的竞选费用呈不断上升趋势。美国总统选举是典型的金钱政治(当然这并不等于贿选或黑金政治),虽然捐赠给候选人的竞选基金受到有关法规的严格限制,但捐给政党的钱却没有明确的限制(被称作软钱),政党可以将之转用于帮助候选人竞选。金钱政治使得穷人望而却步,甚至望而生厌。不参加投票者,穷人居多。

第三,驴象之争,两党垄断政坛。

民主党和共和党已垄断美国政坛近一个半世纪,两党的价值观和政治纲领在许多方面相近,而美国又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存在着很多利益群体。许多利益群体没有自己的政治代表,而现有的政治体制又很难使第三党崛起。在投票时,很多关心国家大事的人都是采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态度,或者干脆拒绝投票。美国的一些小党如改革党,对美国现有政治体制虽然持激烈批判的态度,但他们所提出的改革方案却很难行得通。

选举制度








参考资料

1.美国国会制度及其变革.凤凰网[引用日期2016-12-30]

2.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搜狐.2016-11-09[引用日期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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