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继承法

 继承法是指解决公民死亡后其遗产归属问题的法律。

继承法是美国法中比较发达的一部分。

规定有严格的遗产管理制度:

动产在分配给继承人以前,必须交由遗产管理人管理;

不动产在理论上可直接移交继承人,但实际上也经过一段管理。

管理人的指定、权限和报酬等都有详细规定。

不动产的继承依财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依被继承人最后住所地法,因而遗产处理往往涉及不同州的法律。

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有些州作了明确的规定。

不少州还规定从遗产中给配偶和子女保留住房或一笔最低限度的抚养金,不在清偿遗产债务之列。

遗嘱继承的程序较为严格,多数州规定需有三人见证,本人签字,经法院登记才有效。

配偶间的财产有单独财产、共同财产和合营财产之别,各州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在继承时往往发生复杂的法律问题。

遗产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

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

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

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关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2.遗产特征

 根据《民法典继承》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3.处理继承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

怎样处理继承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清偿死者遗留的债务,现代各国一般有两种作法。

一种是完全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偿还死者遗留的债务,一律只以积极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例如,1964年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就规定:“接受继承的继承人,在转归他所有的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度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另一种是可由继承人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定程序主张实行限定继承,或放弃继承,否则,即实行无限继承。

无限继承,或称为包括继承,即无条件地继受被继承人财产上的地位,既继承全部积极遗产,又接受全部消极遗产,无限制地清偿死者遗留的债务。

现行的《法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得被无条件接受或以有限责任继承方式接受。”并规定,继承人如欲取得有限责任继承的资格者,应在法定期限内向继承开始地的民事法院提出声明,并提出忠实而确切的遗产清册,始生效力。然后才能按限定继承原则进行继承。但采取这种方法的各国,一般同时规定有限制措施。

例如《法国民法典》就规定:“继承人如为犯有隐匿遗产、或故意并恶意地不将某些遗产记入遗产清册的过失者,丧失有限责任继承权。”

在中国,中国《民法典.继承》规定为限定继承,但不限制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税款和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先偿还死者遗留的债务,然后再就余额协商分割遗产。在按限定继承方式处理遗产时,则应将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以及扶养人未尽义务而遗留的债务(如医疗费)区别开,后者自不应列为消极遗产,而应由有关当事人承担。

4.无人继承的遗产

无人继承的遗产,指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嘱继承人,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遗产。

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条件下,虽有遗嘱但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遗嘱只部分有效,其未经处分的遗产或遗嘱无效部分的遗产,一般也属于无人继承的遗产。

对于无人继承的遗产,各国民法均规定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继承》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美国的继承法在美国诸法中相对完善。

该法严格规定了遗产监管制度:动产在分配给继承人之前,必须交由遗产监管人监管;不动产在理论上可直接移交继承人,但实际上也经过一段监管人监管。该法还详细规定了监管人的指任、权限和报酬等。遗产处理往往涉及不同州的法律,不动产的继承适用财产所在地的法规,而动产的继承则适用被继承人最终住所地的法规。

有些州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作了明确的规范。

不少州还规定:在清偿遗产债务之外,从遗产中给配偶和子女保留住房或一笔最低限度的抚养金。遗嘱继承的程序较为严格,多数州规定需有3人见证、本人签字、经法院登记才有效。配偶间的财产划分为单独财产、共同财产和合营财产三部分,各州法律对此也有不同规定,在继承时往往出现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