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莫神星

课程的性质、特点目标


一、性质

l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

l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婚姻家庭法》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民法系列中的专业课,它依据婚姻家庭法学的学科框架,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有关婚姻家庭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婚姻是男女结为夫妻,互为配偶。

l作为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对象的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领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掌握婚姻家庭法学知识的程度和应用上述知识处理婚姻家庭法律纠纷的能力。 

l婚姻家庭法体系为:

 1.亲属制度。

 2.婚姻制度。 

 3.家庭制度。

 4.继承制度。

二、特点

1、国内法学:

婚姻法调整本国公民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

基于国家主权,效力也及于本国境内的外国人。

2、实体法学:

婚姻家庭法学是实体法学。

婚姻家庭法规范是实体法规范,确立了人们在婚姻家庭领域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通过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规定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实现其调整作用。

3、身份法学:

婚姻家庭法学就其内容来说是身份法学。

4、应用法学:

婚姻家庭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法学。 

三、目标

婚姻家庭法课程目标:

(一)婚姻家庭法学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与此相关的法律现象的科学。

学习婚姻家庭法学首先应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掌握有关婚姻家庭法的理论知识,对婚姻家庭的概念、本质、社会职能、婚姻家庭制度在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人类两性、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产生、演变和发展的规律及各阶段的特点等基础知识要有较为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借此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学打下理论基础。

(二)要了解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特别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法制建设;

(三)理解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精神、各项原则和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

(四)熟悉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家庭制度、收养制度、离婚制度、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五)在掌握我国现行法中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的同时,了解与此相关的重要的外国立法(比较法学所要求),粗知一些比较婚姻家庭法的知识;

(六)结合社会生活和审判实践,了解我国婚姻家庭法在适用中的情况、问题和对策。

要特别注意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婚姻家庭的见解去分析解决问题。

1、并不是自始就有,永恒不变的;

2、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

3、性质、内容、作用取决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四、婚姻家庭法的名称

世界各国对婚姻家庭法的名称规定很不统一,

归纳起来大约有四种,即婚姻法、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和亲属法。

罗马尼亚、德国等国家称家庭法

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多称亲属法

英美法系根据调整对象直接命名,如英国的《婚姻诉讼法》《家庭赡养法》《离婚改革法》

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学大纲 

一、本课程的性质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教学班号 名称  总学时 总学分 属性 上课时间 起止周 单双周上课地点人数

20210234002婚姻家庭继承法32 2 选修 星期一1-2节 1-18 全周   C408  45        

二、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演练,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婚姻家庭的基本概念、历史类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对象、渊源、基本原则及亲属制度等基础知识,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的具体制度打下理论基础。

   婚姻家庭法课程目标

(一)婚姻家庭法学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与此相关的法律现象的科学。

学习婚姻家庭法学首先应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掌握有关婚姻家庭法的理论知识,对婚姻家庭的概念、本质、社会职能、婚姻家庭制度在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人类两性、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产生、演变和发展的规律及各阶段的特点等基础知识要有较为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借此为学习和研究婚姻家庭法学打下理论基础。

(二)要了解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特别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法制建设;

(三)理解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精神、各项原则和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

(四)熟悉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家庭制度、收养制度、离婚制度、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五)在掌握我国现行法中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的同时,了解与此相关的重要的外国立法(比较法学所要求),粗知一些比较婚姻家庭法的知识;

(六)结合社会生活和审判实践,了解我国婚姻家庭法在适用中的情况、问题和对策。

 要特别注意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婚姻家庭的见解去分析解决问题。

  1、并不是自始就有,永恒不变的;

  2、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

  3、性质、内容、作用取决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三、本课程的教学任务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演练,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熟悉婚姻家庭继承法律条文,指导学生的司法实践,培养学生公正司法的理念,提高学生法学综合素质。

四、本课程的教学内容

本课程的内容包括婚姻法概述,亲属制度,婚姻法基本原则,结婚的实质条件,结婚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其他亲属关系,离婚制度,离婚效力,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继承法律制度等。

本课程以文字材料内容为基础,采用讲授和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学生旁听审判,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分析和讨论典型案例,以增进学生对婚姻家庭继承法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本课程的教学原则和方法

1理论与实际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2课堂讲述、案例分析 、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六、本课程的学时分配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学总学时为54学时。

教学时数安排如下:              

 

序  号

 
 

内  容

 
 

课内学时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2

 
 

  第二章

 
 

亲属关系原理

 
 

2

 
 

  第三章

 
 

婚姻的成立

 
 

4

 
 

  第四章

 
 

夫妻关系 

 
 

2

 
 

  第五章

 
 

婚姻的终止

 
 

4

 
 

  第六章

 
 

亲子关系

 
 

4

 
 

  第七章

 
 

收养

 
 

4

 
 

  第八章

 
 

扶养

 
 

4

 
 

  第九章

 
 

监护

 
 

4

 
 

  第十章

 
 

特殊婚姻家庭关系

 
 

2

 
 

第十一章

 
 

继承法概述

 
 

        4

 
 

第十二章

 
 

继承法律关系

 
 

        2

 
 

第十三章

 
 

法定继承

 
 

        4

 
 

第十四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4

 
 

第十五章

 
 

遗产的处理

 
 

        4

 
 

第十六章

 
 

涉外继承

 
 

        4

 

七、教材和参考书

1教材:马忆南主编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 

2参考书:

王洪著《婚姻家庭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张玉敏著《继承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恩格斯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史尚宽著《亲属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蒋月著《夫妻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陈鹏著《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1994年版

本课程大纲编写的执笔人 莫神星


第二部分  正文部分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概述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婚姻家庭的基本理念及属性,掌握婚姻家庭的概念和基本职能,了解婚姻家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特点以及其作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制度与经济基础和其他相关上层建筑的关系,为今后学习婚姻家庭法律作好理论准备

重点: 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难点: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

教学基本内容:

   1婚姻家庭法概念 2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3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特点

复习思考题

1为什么说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

2新修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增加哪些内容?

参考书目

蒋月主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版

杨大文主编《婚姻家庭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史尚宽《亲属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 

第二章亲属关系原理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特点,婚姻法基本原则,理解亲属的概念及分类。理解婚姻法基本原则,特别原则及辅助原则

教学重点、难点:处理各种违反婚姻法行为的法律界限和政策界限

教学基本内容:

1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特点 2婚姻法基本原则 3婚姻法特别原则

复习思考题:

1为什么说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对男女平等的必要补充?

2处理重婚应注意问题?

参考书目

1、《婚姻家庭法》   杨大文、龙翼飞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3、《婚姻家庭法》   卓冬青主编          中山大学出版社 

第三章  婚姻的成立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掌握婚姻成立的概念,结婚条件和程序。理解和判断事实婚姻,懂得区别事实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不同法律后果。

教学重点、难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教学基本内容:

1婚姻成立的概念 2事实婚姻概念 

3结婚的法定程序 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概念

复习思考题:

1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是什么?

2实行结婚登记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参考书目

蒋月主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版

裘敬海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指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第四章  夫妻关系  

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夫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理解夫妻财产制相关法律规定,并能运用法律知识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重点: 夫妻人身关系。夫妻地位主义的变迁

教学基本内容:

1 夫妻关系的性质和内容2 夫妻财产关系夫妻的扶养义务和继承

复习思考题:

1论述夫妻财产制。

2论述夫妻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

参考书目

马忆南:“中国婚姻家庭法的传统与现代化——写在婚姻法际”

第五章  婚姻的终止  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着重掌握婚姻种植的概念,掌握准予或不离婚的原则界限,以及有离婚后子女和财产等问题的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掌握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离婚纠纷的原则和方法

教学基本内容:    

1婚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 2协议离婚

复习思考题:

1、为什么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轻率离婚;

2、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

3、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4、试述试探权;

5、如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参考书目

裘敬海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指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史尚宽《亲属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

《婚姻法》《民法通则》《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一)(二)》


第六章  亲子关系       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亲权的概念和内容,理解父母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

教学基本内容:

1亲子关系概述       2亲权的概念和特征

3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 4兄弟姐妹的权利与义务

复习思考题:

1、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2、如何完善我国亲权制度;

3、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
4案例分析。

参考书目

裘敬海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指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杨遂全著《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版 

第七章  收养法     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收养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收养成立的条件及收养的效力。

理解收养关系的解除及法律后果。

重点:收养成立的条件及收养法律效力

难点:收养产生的法律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

教学基本内容:

1收养制度2收养关系的成立 3收养的效力

复习思考题:

1、收养的法律效力;
2、事实收养的认定;
3、解除收养关系引起什么法律后果
4案例分析:

参考书目

陈苇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第八章扶养     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了解扶养的概念、特征及其制度的演变。掌握我国现行抚养制度

教学重点:我国现行的扶养制度

教学难点:夫妻间的扶养,父母子女间的扶养

教学基本内容:

1扶养的概念 

2 扶养的特征

3 我国现行扶养制度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我国现行扶养制度。
2 我国现行法上的亲属扶养制度有哪些不足,应如何完善

参考书目

1、吴国平:“我国新时期婚姻家庭立法的回顾与展望”,《海峡法学》,20116月 

2、杨大文:“除旧布新与时俱进——婚姻法甲子回眸”,《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第九章 监护    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和掌握监护和监护制度的历史。监护设立的过程,一般情况以及我国的监护制度。掌握监护包括人身监护、财产监护。民事行为的代理以及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

教学重点:1、监护的设立。2、法定监护、指定监护

教学难点:监护的内容

教学基本内容: 1监护  2 监护的设立

复习思考题

1如何认识监护与亲权的关系

2如何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如何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案例分析:

参考书目

蒋月主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版

  第十章特殊婚姻家庭关系   6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了解民族自治区为贯彻执行婚姻法而作的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教学基本内容:

 1变通规定的制定 2变通规定的主要内容 3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复习思考题

1、我国法律如何体现对侨民婚姻的法律保护;

2、涉外离婚的诉讼法院和法律适用。

参考书目

杨遂全著《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版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

  第十一章继承法概述      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掌握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继承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了解继承法发展历史。

教学重点: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继承法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继承法的立法精神

教学基本内容:

1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3继承法的特点

复习思考题:

1简述继承法的历史发展
2简述继承法基本原则

3继承法律关系要素

参考书目

吴国平:“我国新时期婚姻家庭立法的回顾与展望”,《海峡法学》,2011,6月 

第十二章继承法律关系     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掌握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继承法律关系的要素、继承人、继承能力概念并正确掌握遗产的概念和特征,遗产的范围。继承开始的意义等。

教学重点、难点:继承人法定资格的确认

教学基本内容:

1继承人2继承能力 3 继承权 4 遗产 

复习思考题

1简述继承人的分类

2如何认识继承权的法律性质

3简述继承权的丧失对人的效力

参考书目

裘敬海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指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史尚宽《亲属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

杨遂全著《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版

      第十三章法定继承    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掌握法定继承的概念、特征和适用范围。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概念和要件及相互间区别。了解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教学重点、难点:法定法继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要件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相互间区别

教学基本内容:

     1代位继承 2转继承3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

复习思考题:

1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要件

2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参考书目

杨大文主编《婚姻家庭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史尚宽《亲属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

第十四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掌握遗嘱继承概念和特征,遗嘱能力和遗嘱效力,遗嘱形式

教学重点、难点: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嘱能力、遗嘱效力、遗嘱形式、遗嘱继承

遗托德概念及其与遗嘱继承、附条件遗赠的区别

教学基本内容:

1遗嘱继承的概述 2公证得遗嘱 3遗赠 4遗赠扶养协议

 复习思考题:

1、简述遗赠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3、遗托的概念

参考书目

1杨大文:“两部婚姻法三个里程碑”,《中国人大》,2011年4月

2、马忆南:“中国婚姻家庭法的传统与现代化——写在婚姻法修改之际”,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第十五章遗产的处理   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掌握继承开始的时间,遗产分割的原则,遗产债务的范围和清偿顺序。运用本章知识分析相关案例
教学重点:遗产分割的原则

教学难点:遗产分割的方法和顺序。

教学基本内容:

  1继承的开始        2遗产的法律地位 

  3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4遗产的保管、适用收益和处分

复习思考题:

1继承开始时间与处所如何确定;

2、遗产管理人履行哪些职责

参考书目

蒋月主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版

史尚宽《亲属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 


                    
第十六章涉外继承    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涉外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处理涉外继承法律关系需要适用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掌握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教学重点:我国涉外继承的准据法。

教学难点: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教学基本内容:

1涉外继承 2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 3我国涉外继承的准据法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确定涉外法定继承的准据法、

2、如何确定涉外遗嘱继承的准据法。

3 我国涉外继承和涉外无人承受遗产的准据法如何确定


张玉敏著《继承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杨大文主编《亲属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龙翼飞著《比较继承法》,吉林人民出版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婚姻家庭继承法2020-2021-2

学年学期:2020-2021-2  课程名称:婚姻家庭继承法  学分:

任课教师:莫神星  记录册导出日期和时间:2021-02-24 23:03:58             

序号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     学生班级     修读性质

1     19002992     孙琪      法学193      初修

2     19003010     吴涤非  法学193      初修

3     19003724     于馨怡  法学191      初修

4     19003725     邓钰      法学191      初修

5     19003726     苗天仪  法学191      初修

6     19003728     范佳慧  法学191      初修

7     19003729     梁雯淇  法学191      初修

8     19003730     张瑞晗  法学191      初修

9     19003732     张枫荷  法学191      初修

10   19003734     程璐      法学191      初修

11   19003737     谢礼祺  法学191      初修

12   19003740     刘艺池  法学191      初修

13   19003743     胡艾嘉  法学191      初修

14   19003744     王晗      法学191      初修

15   19003749     严鑫哲  法学191      初修

16   19003750     孙海波  法学191      初修

17   19003753     蔡博文  法学191      初修

18   19003759     鲁婷      法学192      初修

19   19003760     吕一帆  法学192      初修

20   19003762     宋璇      法学192      初修

21   19003763     张艺潆  法学192      初修

22   19003768     张可欣  法学192      初修

23   19003773     王宇青  法学192      初修

24   19003776     祝英俏  法学192      初修

25   19003777     吴倩      法学192      初修

26   19003779     赵子豪  法学192      初修

27   19003780     赵孟昊  法学192      初修

28   19003781     万成龙  法学192      初修

29   19003789     苏艺嘉  法学193      初修

30   19003790     李泳萱  法学193      初修

31   19003791     周笑微  法学193      初修

32   19003792     姜影      法学193      初修

33   19003793     宇雯      法学193      初修

34   19003797     史兵艳  法学193      初修

35   19003798     朱嘉怡  法学193      初修

36   19003802     付志伟  法学193      初修

37   19003804     龚张芸  法学193      初修

38   19003806     胡佳瑶  法学193      初修

39   19003807     苏雨婷  法学193      初修

40   19003808     韩梦越  法学193      初修

41   19003812     卢琦      法学193      初修

42   19003813     郑楷然  法学193      初修

43   19020105  沙德哈什·哈力马法学191初修

44   19020107     曲珍      法学193      初修

45   19020108     塔娜      法学193      初修      

 46   20002745 任吉 商学院 工商管理类 工商类205

47   20003692 于礼潮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公管类2006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

青年处于人生积累阶段,需要像海绵汲水一样汲取知识。

广大青年抓学习,既要惜时如金、孜孜不倦,下一番心无旁骛、静谧自怡的功夫,又要突出主干、择其精要,努力做到又博又专、愈博愈专。特别是要克服浮躁之气,静下来多读经典,多知其所以然。

——习近平2017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讲话

每天告诉自己:

微笑才会美好,

奔跑才会有力量,

努力才会成功!

做一个勤奋努力的人。

人生,

不是因为年轻而精彩;

而是因为精彩而年轻!

安好。



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彼此交流,能者为师,互相学习,

相互切磋,相互研讨,教学相长,共同进步!

法学院莫神星老师简历/背景【研究成果】


https://fxy.ecust.edu.cn/2018/1010/c8339a80386/page.htm

怀家国情怀,寻梦,追梦、圆梦

莫神星 


岁月如歌,

人生是一首歌,

有高潮迭起,有低声低沉。

青春芳华,如诗如画,

如梦如花,花开花落,

人生有路,有梦,

有路,就大胆地走;

有梦,就大胆飞翔。

努力过,奋斗过,

人生不留遗憾;

怀家国情怀,寻梦,追梦、圆梦,

活成更好的自己,

贡献自己的才华。

人生的每一刻,都在为自己的明天铺路。

努力学习,你的智慧更高人一筹。

活成更好的自己,

才有更多选择的权力,

有能力去实现家国情怀,

才有自己的事业,

展露自己的风采,

有能力去实现你的抱负。

(华理 法学院 莫神星)

怀家国情怀,寻梦,追梦、圆梦。

坚持梦想,为之拼搏努力奋斗,

人生的每一刻,都在为自己的明天铺路。

人生漫长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