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原则


从注重“家风”建设,到加大权益保护力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备受关注。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原《婚姻法》与《收养法》统一纳入,共计五章(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79条。


男女平等原则

  学习要点:男女平等的含义,以及在婚姻法条文中的体现。

  (一)含义

  男女平等,即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各方面处于平等地位,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不许有性别歧视。男女平等也是我国宪法所确认的,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在婚姻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则贯穿在各章各条之中,并且突出了对实际生活中女性地位不平等的某些状况加以特别的规定。

  (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男女平等原则表现在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具体内容有:(简答题)

  (1)男女双方同等适用法律规定的结婚或离婚条件及程序,同等享有法律规定的配偶权利,同等承担法律规定的配偶义务;

  (2)父和母、子和女同等适用那些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3)兄弟与姐妹、(外)祖父与(外)祖母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同等条件下同等适用相关法律规范。

学习要点:

男女平等的含义,以及在婚姻法条文中的体现。

(一)男女平等原则的含义

男女平等,即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各方面处于平等地位,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不许有性别歧视。

男女平等也是我国宪法所确认的,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

在婚姻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则贯穿在各章各条之中,并且突出了对实际生活中女性地位不平等的某些状况加以特别的规定。

(二)我国宪法中贯穿男女平等原则的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妇女解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广大的妇女同男子一样,平等地成为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彻底摒弃了一切压迫、歧视和束缚妇女的旧法律,在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劳动、教育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令中。贯穿着男女平等的原则。

我国宪法第4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这一规定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它具有广泛的社会内容,男女在婚姻家庭生活方面的平等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

男女平等原则表现在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具体内容有:

1)男女双方同等适用法律规定的结婚或离婚条件及程序,同等享有法律规定的配偶权利,同等承担法律规定的配偶义务;

2)父和母、子和女同等适用那些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3)兄弟与姐妹、(外)祖父与(外)祖母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同等条件下同等适用相关法律规范。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

男女平等原则表现在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具体内容有:

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例如,结婚必须男女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

登记结婚后,根据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男女双方均有依法提出离婚的权利;

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抚育子女、侵害共同财产、清偿债务等权利和义务。在夫妻关系方面,人身和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一切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义务,都不因性别,父系亲属或母系亲属、男系亲属或女系亲属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四)在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的法律表现

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这是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表现。

在夫妻关系方面,双方都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父和母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都有受子女赡养扶助的权利;

子和女都有接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都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父和母、子和女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

在祖孙、兄弟姊妹关系上,男性和女性亲属的权利义务也都是平等的。

(五)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

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首先取决于他们在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地位。

历史充分证明:

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制度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

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妇女一直处于同男子不平等的地位。

奴隶制时代和封建制时代的法律公开规定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妇女被视为家庭奴隶和生儿育女的工具。

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有了显著的改善,资产阶级也把男女平等标榜为法律原则。但资产阶级的男女平等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和局限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妇女运动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立法中某些男女不平等的条款已被忘废止,两性法律地位渐趋平等。

然而,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还只是形式上的平等。

只要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继续存在,真正的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

(六)在现阶段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原则的原因

建国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深刻变革,妇女解放运动取得了巨大成就,妇女的地位有了全面的提高。

但是,要彻底消除男女两性在社会生活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差别,还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经济和文化还不够发达,男尊女卑的旧制度、旧思想在历史上长期存在,重男轻女、歧视妇女的传统习惯势力还有一定的影响,男女两性在法律上的平等还不是实际生活中的平等,这些都是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原则的原因。












思考回答:

 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男女平等原则表现在婚姻家庭领域内的具体内容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例如,结婚必须男女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第三者加以干涉。

登记结婚后,根据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男女双方均有依法提出离婚的权利;

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抚育子女、侵害共同财产、清偿债务等权利和义务。在夫妻关系方面,人身和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

一切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义务,都不因性别,父系亲属或母系亲属、男系亲属或女系亲属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2、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首先取决于他们在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地位。

历史充分证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制度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妇女一直处于同男子不平等的地位。

奴隶制时代和封建制时代的法律公开规定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妇女被视为家庭奴隶和生儿育女的工具。

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有了显著的改善,资产阶级也把男女平等标榜为法律原则。但资产阶级的男女平等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和局限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妇女运动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立法中某些男女不平等的条款已被忘废止,两性法律地位渐趋平等。

然而,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还只是形式上的平等。

只要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继续存在,真正的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

 3、我国宪法中是如何贯穿男女平等原则的?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妇女解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广大的妇女同男子一样,平等地成为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彻底摒弃了一切压迫、歧视和束缚妇女的旧法律,在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劳动、教育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令中。贯穿着男女平等的原则。

我国宪法第4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这一规定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它具有广泛的社会内容,男女在婚姻家庭生活方面的平等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4、在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的法律表现是什么?

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这是男女平等的基本法律表现。

在夫妻关系方面,双方都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父和母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都有受子女赡养扶助的权利;

子和女都有接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都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父和母、子和女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

在祖孙、兄弟姊妹关系上,男性和女性亲属的权利义务也都是平等的。

5、在现阶段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原则的原因是什么?

建国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深刻变革,妇女解放运动取得了巨大成就,妇女的地位有了全面的提高。但是,要彻底消除男女两性在社会生活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差别,还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经济和文化还不够发达,男尊女卑的旧制度、旧思想在历史上长期存在,重男轻女、歧视妇女的传统习惯势力还有一定的影响,男女两性在法律上的平等还不是实际生活中的平等,这些都是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原则的原因。 

33、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的含义是什么?

夫妻的忠实义务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扩大的解释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的利益。在理解本条时应当注意夫妻有共同生活、相互忠诚的义务,夫妻一方因有第三者,难以履行上述义务、侵害夫妻他方的人身权利,致使配偶间专有的人身权益得不到实现的,受害方有权请示法院保护其权利的实现。法院可视情节轻重,追究有过错方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并强制其履行义务。对于仍不履行,甚至导致婚姻关系解体的,受害方除可要求对其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外,还可以要求对其精神损害给予适当的赔偿。

35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的社会意义是什么?

夫妻之间承担并切实履行同居和忠实义务,互相协力,互相尊重,不仅是婚姻关系一般生理和伦理价值的反映,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关系本质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制度不但为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提供了必需的条件,而且为建立平等、真诚的夫妻关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环境。

同时,在法律上确认夫妻互负共同生活、互相扶助、彼此忠实的义务,也是加强家庭关系领域中精神文明建设、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

4、试述我国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

作为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男女平等是指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处于同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在婚姻法领域中,这一原则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生活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男女平等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对几千年私有制社会中男尊女卑的制度和思想的彻底不定。男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总是同他们的社会地位相一致的。私有制和阶级剥削制度,是男女不平等、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根源。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妇女获得了真正的解放。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促进男女从法律上的平等到实际生活中的平等,是我国妇女问题、婚姻家庭问题上的重要任务。从根本上来说,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是男女平等进一步实现的必要条件。目前要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正确贯彻招待婚姻法中有关男女平等的各项规定,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以利于妇女的解放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从我国婚姻法的具体情况来看男女平等原则是贯彻始终的,在各种制度上都有着极为明显的表现。

1、男女双方在婚姻、离婚问题上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2、夫妻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3、父母抚养教育、管教保护子女的权利是平等的。

4、一切男性和女性家庭成员,如兄弟和姊妹,祖父、外祖父和祖母,孙、外孙和孙女、外孙女等,权利义务也是平等的。婚姻家庭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因性别、父系和母系亲、男系亲和女系亲的不同而异。

3、怎样看待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姓名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婚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尊卑主从关系,各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因此,婚后的姓氏也也无须改变。

法律保障男女双方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当然,婚姻法中的上述规定,并不妨碍夫妻就姓名问题另作约定,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无论是夫随妻姓,还是妻随夫姓,都是法律允许的。夫妻享有平等的姓名权还表现在子女姓氏的确定上。

《婚姻法》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我国法律否定了子女只能随父姓的旧传统,在子女的称姓问题上,同样也体现了男女平等的精神。

                                               


有力量 有激情 她们让女性自豪

中国妇女报

2013年,环球女界讲述了许多国外女性的故事。

她们有的是政府首脑,有的是商界、金融界巨头,有的是实业界高管,有的是文化界大腕,当然,也有身份低微却极不平凡的人物;

她们成就非凡,名声显赫,让男性为之俯首,让女性为之自豪。

新年到来之际,让我们一同来回顾她们的故事。

安格拉·默克尔:连任德国总理的“铁娘子”

2013年9月,默克尔参加德国联邦议院选举,以默克尔为首的基民盟联合姊妹党基社盟赢得多数选票,第二次成功连任德国总理。

1954年,默克尔出生于德国汉堡,1986年获得莱比锡大学物理化学博士学位。2005年11月22日,在德国联邦议院总理选举中当选新一届联邦总理,成为德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理。2009年10月连任总理。

默克尔有“铁娘子”之称。去年在处理欧债危机上,她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试图在动荡的时局里拯救欧元、平衡紧缩。在德国,默克尔一直保持着旺盛的人气,因而两次连任德国总理。

2012年,默克尔蝉联福布斯全球百名“最有权势女性”榜单榜首。2013年,名列福布斯2013年全球年度最具影响力女性首位、福布斯2013年全球最具权势人物第5位。

米歇尔·巴切莱特:再度当选智利总统

2013年12月,巴切莱特再度出山竞选智利总统,并再次当选。

巴切莱特1951年9月29日出生于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她曾在东欧完成大学学业,主修医学。1979年,她毕业后回到智利,在一家普通医院担任儿科医生,后来又在外科工作。2006年巴切莱特参加大选并获胜,成为智利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统。2010年2月,智利发生8.8级大地震。她领导人民渡过了难关。2010年3月,巴切莱特以84%的高支持率结束了4年任期,9月被任命为联合国妇女署负责人。

巴切莱特除母语西班牙语外,还掌握英语德语、法语和葡萄牙语。她爱好音乐、唱歌和排球运动。在同僚们眼里,巴切莱特是一位坚强有魄力、工作不知疲倦、具有亲和力和诚信度的女性。

朴槿惠:喜欢中国哲学的韩国总统

2013年2月,朴槿惠正式宣誓就任韩国第18任总统。

朴槿惠1952年2月2日出生于大邱,是韩国前总统朴正熙的长女。2012年12月在韩国总统选举中获胜,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任女总统。朴槿惠性格坚定冷静,被称为“冰公主”。从政以来,她多次帮助所在的政党渡过难关。

朴槿惠喜欢中国哲学,精通汉语,曾经获得台湾文化大学名誉文化博士称号。

2013年12月30日,朴槿惠就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拜靖国神社一事表示强烈批判。她指出:“反复做出不符合国际社会普遍价值的行动的国家绝对不能称其为一流国家”“希望明年不要再做出揭历史伤疤、损害国家间信任、恶化国民感情的言行。”

2013年10月,韩国总统朴槿惠首次登上福布斯2013年全球最具权势人物榜单。

珍妮特·耶伦:美联储首位女性掌门人

2013年10月,现任美联储副主席耶伦被奥巴马总统正式提名为美联储下任主席,并顺利通过参议院的测试性投票。如果不出意外,她将成为美联储的首位女性掌门人,加入世界经济掌舵者的行列。

耶伦现年68岁,在纽约一个工薪阶层社区长大。她拥有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学历,具有丰富财经背景。转任公职前,耶伦在学术界任教,上世纪70年代初期从哈佛大学助理教授做起,也曾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当教授,在学术界声望崇隆。1994年,当时48岁的耶伦成为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委员。在接下来的20年里,她又相继担任了若干与政策相关的职务,包括克林顿总统时期的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旧金山联邦储备银行行长,以及美联储副主席。

雪莉·桑德伯格:Facebook首席运营官

1969年,桑德伯格出生于华盛顿的一个中产家庭。上世纪80年代,桑德伯格考入哈佛大学主修经济学。1995年,出任克林顿政府的财政副部长。2008年3月,出任Facebook首席运营官。她也是第一位进入Facebook董事会的女性成员。同时,她还是福布斯上榜的前50名“最有力量”的商业女精英之一。

桑德伯格也是位著名的女性权益倡导者。2011年,她在Facebook设立“女性领导日”,邀请公司12名女性管理层成员与会,鼓励女性员工争取领导职位。在很多人眼里,桑德伯格是职业女性的成功范本。2013年由她所著的女性励志读本《向前一步》超过八周占据《纽约时报》非虚构类畅销书榜第一名;2013年7月,该书中文版问世以来,已再版了六次。2013年,她荣登《时代周刊》杂志封面,并被《时代》杂志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艾丽丝·门罗:诺贝尔文学奖新科得主

2013年10月,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加拿大作家门罗为今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她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作家,也是110位诺贝尔奖得主中第13位女性。

门罗于1931年出生于安大略省。门罗婚后开始写作。1968年,当时37岁的她出版了第一本作品集——《快乐影子之舞》。门罗小说的主人公几乎都是生活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休伦县的女性。她用清新的散文笔触和非常简短的篇幅,将这些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希望和渴望、悔恨和现实、坚忍和痛苦,清晰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她既不煽情,也不妄下判断。尽管书中描写的很多东西是小城生活所特有的,但这些女性面临的两难困境和欲望却是全人类共通的。过去几十年间,门罗荣获过不计其数的文学奖项,被称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

吉尔·艾布拉姆森:纽约时报集团总编辑

2013年10月, 纽约时报集团总编辑艾布拉姆森在落榜几年后再次回到福布斯2013年全球最具权势人物榜单。

吉尔生在纽约,长在纽约。父母给了吉尔一个中产家庭所能给予她的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从哈佛大字毕业后,她走进了新闻圈,从一名普通的记者、编辑变成了主笔、主编。

2011年9月6日,57岁的艾布拉姆森就任纽约时报总编辑,成为这份具有160年历史报纸的首位女性总编,标志着女性在新闻业的玻璃天花板终于被打碎了。上任后,她在改变编辑部文化、将重心放在新媒体和网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未来几十年内,有可能最后的一些报纸也将不再印行纸本,但新闻专业还是会繁衍下去。”“我会像老虎一样去战斗。”艾布拉姆森承诺。

冯·德莱恩:德国首位女国防部长

2013年12月15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宣布新内阁名单,最引人注目的是,现任劳工部长德莱恩出任新国防部长。德国历史上还没有过女国防部长。

德莱恩现年55岁,出生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一个政治世家。她在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32岁时加入基民盟,先后担任联邦家庭、老年、妇女与青少年部长和联邦劳工部长,曾在“董事会女性名额”等议题上逼默克尔让步。

德莱恩是7个孩子的母亲,她工作与家庭都能兼顾,被称为“超级妈妈”。在保守、男性主导的基民盟党内,她的“我行我素”颇受男性党员非议。就任国防部长后,德莱恩穿迷彩泳装持枪的新形象走红网络。种种迹象显示,她已被视为默克尔的未来接班人。

玛丽·巴拉:打破汽车城的“玻璃屋顶”

通用汽车公司透露,2014年1月,现任通用公司执行副总裁巴拉将接任公司CEO职务。目前,底特律汽车三巨头(通用、福特以及克莱斯勒)的首席执行官清一色都是男性,巴拉出任通用公司CEO,意味着汽车城的“玻璃屋顶”将被打破。

今年53岁的巴拉做技术出身,效力通用汽车已有32年。她在人力资源部任职时,曾宣布员工可适当着装牛仔裤上班。2011年她开始担任通用产品总监。此前,通用汽车每款汽车的开发都由三位高管来监督负责,从2013年7月开始,巴拉坚决将责任人减至一人。从行事风格来看,巴拉是一位精打细算的CEO,在协调公司各大事务成本支持方面,她完全胜任这个“管家”的角色。

马拉拉:为女孩受教育权鼓与呼

2012年10月9日,15岁的巴基斯坦女孩马拉拉因倡导女童受教育权利而遭塔利班组织枪击,一度生命垂危,被送到英国接受治疗后,于2013年2月出院,并在英国重返校园。

马拉拉的事迹随着新闻报道传遍全球,激励了诸如印度、埃及、巴西、南非等国家的女孩们。她也因此成为2013年诺贝尔和平奖的热门人选。

2013年7月12日,马拉拉在联合国总部受到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接见。潘基文在《马拉拉来到联合国》一文中这样介绍马拉拉:“马拉拉·尤萨夫扎伊可能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学生之一,但她也是老师。她要到联合国来,在教育方面特别是世界各地的女孩教育方面,给我们上重要的一课。”2013年10月,奥巴马夫妇在白宫款待了马拉拉,感谢马拉拉为巴基斯坦女孩受教育所做的令人振奋且充满激情的努力。

沙特妇女:挑战国家禁驾令

沙特阿拉伯是世界上唯一禁止女性驾车的国度。面对禁令,许多阿拉伯妇女们屡屡抗议挑战,争取自己的权,并做好了持续抵抗的打算。2013年10月,抗议活动者呼吁全国的妇女继续在路面上开车并上传自己的照片视频。“我们的运动就是想让这个国家驾驶正常化,这个国家的法律要可以保障我们的这项权利。”这项抵抗运动的微博上评论说。目前,阿卜杜拉国王已经着手在谨慎地推进一些改革旨在给予女性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在社会上更大的话语权。

 (中国妇女报记者 史玉根/整理)

http://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4-01/03/005281.html

  

是时候消除职场性别偏见了 

2013年春天,当哈佛商学院庆祝两年制MBA项目录取女性50周年时,我回到课堂,讲授一个新撰写的案例研究,内容是关于女性在哈佛商学院的经历。我在讲板上写下了三个年份:1963年,即8名女性开始她们第一年课程的年份;1988年,即从1963年到现在的中间点;最后一个是2013年。对这三个年份发生的事情,我都有着亲身感受。 

50年前,我出生在印度,那时我母亲19岁。她曾非常渴望作一名医生,却因包办婚姻而与我父亲成了家,没能实现职业梦想。她一生从未在家庭以外的地方工作,对自己没能成为医生也没有感到特别强烈的遗憾。但她时常问自己,如果成长在一个可拥有更多选择的时代,她的生活可能会是什么样子。 

25年后的1988年,我来到哈佛商学院当教员。那一年,女性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5%。当教员的前几年里,我经常会向妻子寻求教学方面的建议,那时她刚刚拿到MBA学位,正准备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我妹妹则是一位心脏病医生。她感到,自己有了比我母亲那代人多得多的职业选择。 

如今在我们的项目中,女性学生的比例已升至41%。然而,企业高管中的女性依然寥寥无几,薪酬和升职机会方面的不平等仍旧存在,职场中还有一些细微以及不那么细微的性别偏见。为了改变这一切,我们能做些什么?下面将谈一谈哈佛商学院已着手采取的行动。 

首先,我们可以对课堂的学习效果进行统计和管理。过去三年,我们分析了学生课堂表现的性别差异。鉴于课堂参与度是我们评分机制的一个关键因素,我们跟踪了教授们所用的、吸引学生融入课堂的模式,并努力帮助男性学生和女性学生有效参与课堂教学。通过为每名学生创造进步的机会,我们已经能够在缩小学习效果的差距方面取得实际进展。 

商学院还可通过开展前沿的学术研究,来促进女性的职业发展。如果我们的教师能创造新的战略或治理理论,那么他们也能够发明新的方法,来应对为两性均创造足够机会的管理挑战。例如,我的同事罗宾·埃利针对如下这个问题做了开创性的研究:“第二代”性别偏见通常会如何设置无形的障碍,来阻碍女性成长为领导者。我们还在努力增加以女性为主角的案例的数量。我决心把我们的研究精力集中在更深刻洞察女性面临的挑战上,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三项努力是让男性更多地投入到此事中来。这方面的努力已经开始了。当我和学生们谈到有关“事业和家庭”的问题时,我惊讶地发现,男性学生对这个问题的关注程度与女性学生是一样的。他们意识到,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帮助家庭(而不仅仅是女性)处理好和事业之间的平衡,他们同样会受到影响。今年,哈佛商学院女学生协会创立了一个新项目,任命了若干“男性大使”——这些男性加入了女学生协会,并参与该协会主办的活动和讨论。这类举措可拓宽两性间对话的范畴,使之不再局限于一些人眼中老一套的“女性话题”。在我们此次举办录取女性学生50周年庆典期间,最鼓舞我的是学生们的一贯乐观态度,他们认为这个问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可以想象的是,有朝一日我们再也不必讨论这个问题。 

作为一位带着与众不同的看法和感受加入哈佛商学院的人士,我对自己获得的令我成功超越梦想的机遇心存感激。因此,我很看重一点,即哈佛商学院在下决心解决这个复杂的问题。如果哈佛商学院能找出在我们的校园里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我们就可以向学生们展示,如何领导他们自己的企业作出改变。最终,我们也许会成为指引商界的一座灯塔。 

(本文作者为哈佛商学院院长本文首发于英国《金融时报》)(尼廷·诺里亚)

http://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4-01/03/005281.html


编纂理念遵循以下原则:

01保护婚姻家庭

如“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概念”

“夫妻债务认定和清偿规则”;

•02鼓励持久婚姻

如“登记离婚冷静期”

“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准予离婚”;

•03男女平等及肯定家务劳动价值

如“夫妻共同财产制”

“离婚家务劳动补偿”;

•04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如“亲子关系的确认”

“收养条件放宽”

“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尊重其真实意愿”。